電信企業應進一步提高收費透明度,盡可能為用戶查詢相關信息提供方便,向用戶提供的賬單中所列收費項目應與用戶選擇的資費方案相符合,方便用戶明白消費。用戶對資費方案享有自主選擇權,電信企業應給予充分尊重,不得限制用戶選擇其指定的資費方案,未經用戶同意,不得擅自更改與用戶約定的資費方案。信息產業部昨日公布了《關于規范電信資費方案管理的指導意見》,指出電信企業推出的資費方案結構應簡單清晰,鼓勵其推出按實際使用量給予不同優惠幅度的資費方案;對設定基本消費的資費方案,在基本消費包含的收費項目外不應再額外附加必選的收費項目;對現行疊加收費的電信業務,鼓勵電信企業簡化資費結構,采用單一費率方式收費,對于其他電信業務,電信企業應避免采用疊加收費方式。
《意見》指出,通過集中開展資費套餐清理工作,資費套餐種類顯著減少,清理效果初步顯現,但在資費設計和宣傳環節中仍存在比較突出的問題。
《意見》要求,電信企業應考慮用戶的不同需求,提供多種資費方案供用戶選擇;同時,為方便用戶比較和選擇,應適當控制資費方案的種類,在同一本地網營業區(或業務區)內,可供用戶選擇的同一網絡的資費方案原則上不超過10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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